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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夜八卦: 三女性控告重庆富豪强奸被判无罪,更多受害者出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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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知何故,何某某到处起诉当初引用了这段话的澎湃新闻等官媒,却至今未对这段话的源头——他的前妻李某进行任何形式(刑事控告或起诉名誉侵权)的追究?


重庆市涪陵区人民法院(2019)渝0102民初4502号民事判决书中,李某起诉的事实与理由中明确表示何某某“长期与多名女性保持不正当性关系,且与他人长期保持事实婚姻关系并生育子女。”

渝北区法院对上述多名证人所做的笔录,与李某的起诉的事实与理由得到了相互印证。


对于李某的诉讼请求,涪陵区人民法院(2019)渝0102民初4502号民事判决书表示“李某请求与何某某离婚及婚生子跟随其生活的理由成立,予以支持。”



奇不奇妙?

开不开眼?

佩不佩服?




这就是渝北区法院不顾一切保护的对象!他可以淫,他可以乱,媒体不能说他“淫乱”,谁说谁侵权!


何某某起诉谁, 法院就判谁败诉。所有被何某某起诉的媒体,凡是文中有“淫乱”二字的,全部在重庆市渝北区法院输了官司。

主审法官、民一庭副庭长李超法官在11月3日、11月11日的案后答疑中多次指出,“无论何某某到底做了多少淫乱的事情,多少不正当的行为,媒体都不能用‘淫乱’去评价他”。

本周,多家官媒报道了《民警玩忽职守致强奸案未及时侦破,女子一年后再遭性侵》的消息,说的是一名无性自我防卫能力的女子疑被嫌疑人丁某强奸后,处理警情的民警张某严重不负责任,不履行职责,导致该女子被强奸案未及时侦破,未归案的犯罪嫌疑人时隔一年多后再次对该女子实施性侵。11月28日,安徽省萧县人民法院在中国裁判文书网公开该案一审判决书,以张某犯玩忽职守罪,判处其有期徒刑1年,缓刑1年。



与何某某比起来,丁某又算得了什么。与何某某案件的某些承办人比起来,被判玩忽职守罪的张某又算得了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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