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包青天真的复活,草民一定不会喜欢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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历史上真实的他的确能经世济民,但不是以你想象的那种方式。


中国文明史上,南北宋堪称群星璀璨,但若说在老百姓中的影响力,南宋首推岳飞,北宋则首推包拯。

前者能让千年以后的导演依然拍一部《满江红》赚足票房,后者则能让千年后的百姓遇上不平事依然跑去哭拜。这俩文化IP遍数古今真的也是没谁可匹敌了。


可有趣的是,岳飞和包拯的民间形象,与他们的历史形象的差距,恰恰又是极大的。

今天我们聊聊包拯。

提到包青天,人们第一时间想到的应该都是小说里的那些案子,什么铡美案、乌盆案、狸猫换太子等等,在这些案子当中,包青天的形象不仅是铁面无私、不畏权贵,更重要的是英明睿智、明辨是非,宛如后世西方侦探小说中名侦探们一样,把案情抽丝剥茧的还原清楚,给当事人一个清白。



可有趣的是,明辨是非、“名侦探包龙图”这个形象,恰恰与戏剧里的黑脸一样,是跟史料中的包拯离得最远的。

《宋史·包拯传》当中倒是确实记载过一桩包拯“明辨是非”的案子。说他在地方上当知县时,有一天有人告状说自家的牛舌头被割走了。

这种类似今天你自行车被人放了气的案子,当然是很难破的。可是包拯说,你回去把牛杀了卖肉就行。

这命令可谓惊世骇俗,因为按照宋朝法律,老百姓无故私杀自家的牛马是犯法的。

于是不久之后,就有人跑来告发,说某某杀了自家的牛。


包知县一拍惊堂木:老实交代!当初割了牛舌头的,是不是你这小子!

包拯的逻辑是这样的:北宋子民又不是仙台人,割牛舌这种事损人不利己,什么人会干呢?肯定是他家邻里中与他有私怨的人,靠这种阴恻恻、难以追责的事情发泄怨气。既然有私怨,又偷割了他家的牛舌,肯定会盯着他怎么处置这头牛,一看这家人居然干脆把牛杀了,当然要落井下石,出首告发。

所以举报这家人私自宰牛的人,一定就是当初割了牛舌的人,此题得证。

这似乎很符合后世附加给包拯的“青天”形象。只不过有两个问题:


第一是这套推理虽然精妙,但按照现代司法标准却是证据缺失的,如果犯人像《名侦探柯南》里一样抗辩一句“你的推理很精彩,但最关键的证据呢?”包拯估计就得跟毛利小五郎一样抓瞎了。

所以这个推理故事还不如《柯南》……

当然,这个问题在中国古代不存在,所谓“五木之下,何供不得?”,古代中国司法可不讲究什么“证据链”,进了衙门口,一通好打,看你招是不招?

像包拯这样能够先通过推理大体确定犯人是谁,已经算是当时的业内良心了。

还有另外一个问题,那就是虽然进了正史,但这个故事本身很可能是假的。

根据史学家的考证,“割牛舌案”这个段子在当时相似脚本实在太多了,仅在北宋一朝,就在不同的清官身上发生过六次,其中还包括曾巩这样也比较有名的名臣。也就是说,假如我们不假设北宋有那么一个和“开膛手杰克”一样的惯犯“割牛舌张三”的话。我们基本可以断定这个案子是偶然发生过一次之后,以讹传讹,逐渐被老百姓用在所有他们想赞誉的清官身上的套路——道理就跟你小时候写好人好事,实在没的可写,就写扶老奶奶过马路一样。

于是正史记载的包拯唯一一次“名侦探”,也成了真实性存疑的悬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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