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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靠老欺老" 民政局副局长 黑手伸向老年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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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联合发布的一起养老服务领域职务犯罪案例引发热议。


在大约8年的时间里,江苏省南京市某区民政局时任副局长王某某,利用负责养老工作、信息化建设等职务便利,采取虚增交易环节、签订虚假协议、虚报业务量等方式,通过其实控的公司,侵吞、骗取公共财物共计1257万元,其中包含侵吞本应属于养老助餐点的财政奖励补贴300余万元(106万元未实际取得)。

“王某某”为南京市江宁区民政局原副局长王津东。2023年4月,江宁区监委对其采取留置措施,同年11月,他因贪污罪获刑11年。2024年3月,南京市中级人民法院裁定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多位受访的民政、审计、纪检系统内部人士告诉《中国新闻周刊》,养老是民生领域中的重点领域,近年来,随着中国老龄化程度的加深以及国家对养老事业的重视,财政加大了养老资金的投入。

数据显示,截至2024年底,中国60岁及以上老年人口达3.1亿人,占总人口的22.0%,已进入中度老龄化社会。2019年至2024年,全国财政用于养老服务和老年人福利方面的支出超过5600亿元,年均增长11%。在这个过程中,确有一些公职人员以权谋私,出现了“发老年人财”的案例。

“靠老欺老”

王津东的贪腐方式有几种。


据江宁区纪委监委的查证,从2015年到2023年,王津东通过干预插手招投标等方式,将民政局的多个软件开发、系统维护项目交由其实际控制的两家公司承接,而这两个公司均无软件开发能力、系统维护能力。两家公司将该业务交给个体户苏某及南京某科技公司等第三方实施,王津东从中赚取差价。

此外,因为王津东负责区民政局助餐项目审核、财政资金拨付,且他了解江宁区民政局的规定,即每年年底根据每个助餐点销售情况给予一定绩效奖励补贴。于是,他利用职务便利,将区民政局从其他公司采购的人脸识别设备等,谎称由其实控的公司提供和维护,并以其实控公司名义与餐饮加盟公司、助餐点(系餐饮加盟公司的加盟店)签订“三方协议”,约定将政府给予助餐点的财政奖励补贴作为人脸识别设备服务费支付给其实控公司,侵吞本应属于养老助餐点的财政奖励补贴。




在民政系统内,像王津东这样“靠老欺老”的民政干部,并非个案。

黑龙江省鹤岗市纪委监委发布的一则通报提到,郭晓玲任市民政局副局长、二级调研员期间,违规收受多名下属和管理服务对象赠送礼金共计6.8万元。郭晓玲还存在其他违纪违法问题,最终,她受到开除党籍、政务撤职处分。

民政系统内部人士王欢(化名)告诉《中国新闻周刊》,上述“其他违纪违法问题”主要是指,郭晓玲曾违规安排工作人员为缺少扩建手续的养老院补办《鹤岗市准予变更行政许可决定书》;安排工作人员参照其朋友提供的设计方案、采购清单和设备参数制作招标文件,帮助其朋友公司顺利中标市民政局项目,收受感谢费7万元等。

一位养老服务行业资深从业者告诉《中国新闻周刊》,民政部门主管扶老助老、福利资金、殡葬服务等民生事务,确实暗藏寻租空间。其中,涉老资金的问题又尤甚。首先,涉老资金由上级下拨,可能被下级以虚报服务人数、伪造服务记录等方式层层截留。其次,民政部门集涉老资金的项目审批、资金分配、行业监管于一身,“既当裁判员又当运动员”,缺少外部监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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