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長平:"結束一黨專政"並非罪行,一黨專政才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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長平觀察:“結束一黨專政”並非罪行,一黨專政才是 https://t.co/d3aFCwB9p2— Chang Ping 長平 (@chang_ping) January 23, 2026


已解散的香港支聯會國安案本周開審。時評作家、六四記憶· 人權博物館總策展人長平認為,對紀念六四民主運動、呼吁建設民主中國的公民組織進行審判,才是真正的罪行。

世界太亂,以至於一些關鍵歷史事件沒有受到足夠的重視;但也正因為世界太亂,這些歷史事件尤其不應該遭到忽視。其中之一,就是周四(1月22日)開庭審理的香港支聯會、其前主席李卓人、前副主席何俊仁及鄒幸彤被控煽動他人顛覆國家政權案。


支聯會——全稱“香港市民支援愛國民主運動聯合會”——成立於1989年5月21日,中國六四”民主運動期間,北京戒嚴的第二天。

1989年6月,“六四”遭到血腥鎮壓之後,支聯會啟動了“黃雀行動”,秘密營救遭中國政府通緝的政治異議分子。此後連續三十年,支聯會每年都組織維園六四燭光集會。參加人數少則三五萬,多則十幾萬,創下了人類抗爭運動的奇跡。

這些抗議活動旨在爭取“五大綱領”,即“釋放民運人士、平反八九民運、追究屠城責任、結束一黨專政、建設民主中國”。

2021年9月,香港已處於實施“國安法”後的政治恐怖之中,支聯會被迫解散。李卓人、何俊仁及鄒幸彤等人被捕,至今還押1400至1600日。如果他們被指控的罪名成立,最高可被判10年有期徒刑。

中國憲法到底是個什麼東西?

此案的爭訟焦點涉及到中國憲法到底是個什麼東西。控方在開案陳詞中指出,支聯會長年主張“結束一黨專政”,該核心訴求必然涉及違反中國憲法,屬以“非法手段”顛復國家政權。


此前,鄒幸彤要求撤銷公訴書,遭到法官駁回。

在駁回的判詞中,法官已經支持了控方的觀點。法官稱,鄒幸彤鼓吹“結束一黨專政”,煽動他人顛覆國家政權;“結束中國共產黨領導”的主張“毋容置疑”違反國家憲法。

中國政治制度研究學者吳國光教授撰文爭辯稱,中國憲法從來沒有將中國政治制度確定為“一黨專政”;“任何試圖結束一黨專政的行為都被視為違憲”這個說法不僅不能成立,而且其自身就違憲了;根據這樣的說法來行使司法權力,是非法行為。




中國憲法稱:“中國共產黨領導的多黨合作和政治協商制度將長期存在和發展”;“中國共產黨領導是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最本質的特征”。

吳國光教授的論辯揭示了中國法律規定和實踐的荒謬性。中國憲法回避了“一黨專政”,但它有沒有實質規定中共專制政體,在學術界是有爭議的。更不用說,在現實政治實踐中,“一黨專政”的事實難以否認。習近平也反復強調:“黨政軍民學,東西南北中,黨是領導一切的”;“黨的領導必須是全面的、系統的、整體的,必須體現到……各方面”。

此案的審理法官提出,“結束一黨專政”必然要終止中共的領導地位。在現行法律中,亦不存在任何“合法手段”來結束中共領導。這聽上去像是對中共“一黨領導、多黨合作”文字游戲的嘲諷,同時也契合中國的政治現實。

在我看來,把一個黨的領導規定為國家制度“最本質的特征”的憲法本身就是荒唐可笑的,是一部惡法。圍繞這個“本質特征”制定的其他法律,比如香港《國安法》,也是十足的惡法。

我相信,“結束一黨專政、建設民主中國”的政治理念中,本身就包含了廢棄這些惡法。對這樣的政治理念和政治口號進行審判的法庭,是法治的羞恥,是一種真正的罪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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