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广告联系 | 繁体版 | 手机版 | 微信 | 微博 | 搜索:
欢迎您 游客 | 登录 | 免费注册 | 忘记了密码 | 社交账号注册或登录

首页

温哥华资讯

温哥华地产

温哥华教育

温哥华财税

新移民/招聘

黄页/二手

旅游

女生在警注视下溺亡 恶意满满世界

QR Code
请用微信 扫一扫 扫描上面的二维码,然后点击页面右上角的 ... 图标,然后点击 发送给朋友分享到朋友圈,谢谢!
  12月4日,望江县吉水桥边一女子在在警察的注视下溺亡。想必大多数读者想必已经看过相关视频,我就不再重复描述。令我感到出离愤怒的,除了事情本身,更多的是来自于事件发生后的各方反应。


  首先是望江县公安局的警情通报。日期上来看,是发布于同日。看来是接受了有关舆情处理方面的培训。从应对及时性上来讲,算是过关了。

  


  但细读之下,仍然感觉有些不是味道。文中只写到立刻赶到、安抚劝导、展开施救,显得有些单薄。如果加上领导高度关注、第一时间、及时有效,获得群众高度赞扬就更加完美了。但前提是,我真的没有看过这段视频。说句政冶不够正确的话,在公安机关对该女子不幸离世深感痛惜这句话后面,是不是应该再加上一句深感难辞其咎!?

  以我等庶民,不敢妄议望江县公安局的处警流程。但想补充说明一点的是,所谓处警和出警在定义上有着本质上的不同。处警是警方予以处理的统称。接到指令或报警之后(公安部门)前去现场处置紧急或危险情况,以及对报警人或当事人了解情况。而出警一般是指派警力外出处理,警察接到警报出发去解决问题。所以,既然是指派处置紧急或危险情况。千万不要告诉我,警方出于对情况不了解,不仅派去的都是不会水的,而且也没有携带任何救生工具。如果真是那样的话,一个渎职的罪名是跑不了的!

  但比女生在警察注视下溺亡更残酷的是,她在网络恶意的攻击下,又被溺死了一遍!如果这都不叫无耻,我实在想不出什么更贴切的词汇来形容!我国普及九年制义务教育,怎么教出来这么多人渣!


  

  对于这条获得高赞的评论,我想说,警察的命当然是命。但警察的责任也是责任,**对么?朋友!**就像消防员的责任是救火,战士的责任是保家卫国一样,警察的责任就是保护国家和人民的生命财产安全。如果他们都用一句XX的命也是命就可以在危险面前明哲保身,那□□□□□□□□□□□?


  顺便说一下,《警察法》第21条规定:人民警察遇到公民人身、财产安全受到侵犯或者处于其他危难情形,应当立即救助。这一条,可是公务员考试的题目之一。所以,警察这个工作,从来就是负有特定救助义务的。见死不救,就是对警察这个职业最大的亵渎!

  除了这位马烈主义网友。下面这位,也代表了相当一部分人的心声!我希望以后你无论是遇到蛋壳公寓暴雷还是被网贷套路,都千万记住不要声张和求援。因为你那叫活该!自找!

  
您的点赞是对我们的鼓励     已经有 1 人参与评论了, 我也来说几句吧
上一页123下一页
注:
  • 新闻来源于其它媒体,内容不代表本站立场!
  • 在此页阅读全文
    猜您喜欢:
    您可能也喜欢:
    共有 1 人参与评论    (其它新闻评论)
    评论1 游客 [此.何.始.十] 2020-12-08 13:58
    \"警校没教过游泳,也没教过如何恰当的施救吗?\" ,真没有教过,中国的救援一般是消防队员。前段时间曼宁公园失踪一男子,家人报案,这里的警察一开始就以“没有二级指挥官来负责,他们不会出动”。没有专业人员的情况下,施救是有危险的,虽然处于人道主义,无论谁都该伸手去救,但有人会怕死也很正常!那两个警察不都被停职了吗?还要怎么样呢?
    上一页1下一页
    我来说两句:
    评论:
    安全校验码:
    请在此处输入图片中的数字
    The Captcha image
    Terms & Conditions    Privacy Policy    Political ADs    Activities Agreement    Contact Us    Sitemap    

    加西网为北美中文网传媒集团旗下网站

    页面生成: 0.0410 秒 and 5 DB Queries in 0.0072 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