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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冠疫情: 哮喘病人求助遭拒后思考:医生能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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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思考四:拒借的医生,是否构成犯罪


  医生拒借行为是否构成犯罪,魏律师认为,应从三个方面来解读。

  作为医务人员,其职务有着 " 救死扶伤 " 的特征,其自身也具有阻止病患死亡的法律义务,因此,单纯对于拒不出借除颤仪的这一行为,应该被纳入不作为犯罪的义务来源。


  但也应该考虑到当时的客观因素,如果当时除颤仪器正在被其他病患使用或备用,那么,急救人员出借除颤仪器本身就有阻碍。若将因客观环境导致的无法出借而造成的结果归咎于急救人员,明显有悖于《刑法》罪责刑相适应的原则。


  


  其次,还应考虑,急救人员当时是否正在对其他病患进行救治,或者正有紧急救治任务正在进行,也决定了从急救人员是否具有出借除颤仪器的可能性。换句话说,如果出借除颤器对于急救人员是力所能及的,而急救人员怠于提供,这种情况才符合不作为犯罪的构成要件。

  魏律师认为,疫情期间,急救人员工作任务紧张,患者众多,在医疗设备紧张的情况下,苛责急救人员不作为犯罪明显是不合理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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